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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实施科学的幼儿教育。积极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坚持保教结合。坚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提高保育和教育水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优质园比例,一级以上幼儿园比例提高到70%。建立15个特色幼儿园示范基地,采取政府引导、经费支持等方式,引导幼儿园通过理念创新、实践跟进、经验梳理等策略形成办园特色,打造优质品牌,并在全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监控制度。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南,通过年度考核、常规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教科研水平,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践和教科研的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办园质量。

  实施全纳教育。优先吸收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园,进一步健全残障儿童入园帮扶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多举措保证师资配备。严把入口关,通过社会招聘、接收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等措施,保障幼教师资配备。

  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在质量一流、特色明显、社会认可的优质园建立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基地。将驻区单位、街道办园和民办园的干部教师培训纳入普教培训体系,实施全覆盖、多层次、分阶段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

  培育骨干教师群体。充分发挥“名师工作站”的带动作用,通过项目推进、课题引领、课程建设等举措,培养幼教名师。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示范园、优质园在干部教师培训方面的基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高层次人才规模,园级骨干教师比例达到15%,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比例达到15%。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主导职责

  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的职能,明确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加强对全区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等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区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举措,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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