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政府法制办、海淀交通支队、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50.制定《关于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的意见》。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规划海淀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51.制定《海淀区城市道路接养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规划海淀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52.制定《海淀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办法》。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委、规划海淀分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53.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单位建设停车设施和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场的意见》。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54.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海淀区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区应急办
配合单位: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公安海淀分局、区商务委、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海淀电力公司、区环卫中心
七、工作机制
为加快推进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段等完善道路微循环项目,完成部分重点区域优化道路平交路口、改善交通组织、完善人行系统、完善非机动车系统、调整道路出入口、完善公交车站、改造公交场站、改造利用桥下空间、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等既有城市道路改造的常规疏堵项目,努力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建设人行过街桥(通道)设施等,建立五个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