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开展打击“涉牌”违法行动。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公安海淀分局
25.开展城市道路路口、学校、社会办学机构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区交通委、区教委、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26.完善区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便道桩等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级,确保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海淀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27.完成开发商代建道路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移交接管建议;完成封闭大院内市政道路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分时段通行机动车的具体方案。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28.完成20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大中修和10余条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海融达公司、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29.完成区管桥梁隐患排查和危桥旧桥修缮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海淀交通支队、海融达公司、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30.实现城市道路养护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50%,温拌沥青、橡胶沥青等环保型路面材料利用率达到50%的任务。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科委、区财政局
31.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重点路线修复时限缩短至24小时,一般路线平均修复时限缩短至72小时。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海淀交通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海融达公司、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32.加强城市道路占掘路工程的批后监管,规范工程施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海淀交通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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