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社会办、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18.以中关村西区为重点开展立体交通建设试点,探索建设一批连通楼宇的封闭式过街天桥,推进西区地下环廊延伸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海淀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西区办、区交通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
19.配合公联公司做好建设解放军301总医院停车场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海淀分局、万寿路街道
(三)努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20.加强智能交通系统的研究与建设。积极推进148处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重点开展中关村西区综合系统优化;启动城市道路数据库建设;研究建设智能交通运行协调指挥和管理系统、智能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系统;推行停车电子收费和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区交通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海淀街道办事处、中关村西区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区信息办、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21.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非本市客车(长途客运、省际旅游客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除外)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同时还必须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22.加强对货车、黄标车、危化车、非本市车辆等重点对象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及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的车辆、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大货车及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行驶的非本市车辆等,实施连续处罚。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23.进一步强化停车秩序整治和严格执法,恢复协管员参与停车管理,授权巡警、治安警和社区民警粘贴“处罚提示单”,依法严格管理,按照交通民警与协管员1:2的比例逐步招聘交通协管员。
牵头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委、区人力社保局、公安海淀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有关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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