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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政发〔2012〕1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海淀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已经2012年2月17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海淀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人口计生工作“提质转型”之年。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全区实现“四个率先”的目标,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工作,重点推进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切实提升统筹人口与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综合施治,推动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
  (一)完善人口综合协调机制。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整合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部门职责,加大人口计生统筹治理的力度。继续在各级理论中心组和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开设人口理论和人口形势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继续深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二)深化区域人口发展研究。继续巩固“计生牵头、专家指导、部门参与”的人口问题研究格局,借助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专家顾问团力量,对海淀北部等重点地区及家庭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人口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推进相关部门及街(镇)开展人口问题研究,强化人口形势分析,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做好“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管理规划部门任务分解,推进任务指标落实。进一步发挥人口计生信息简报交流平台的作用,加大理论研讨,展示工作特色,促进工作提升。
  (三)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管理应用。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加快市-区-街(镇)-社区(村)的“北京市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确保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制度规范”,完善全员信息统计制度建设,探索数据质量评测体系,建立全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地区人口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整合提升人口信息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应用水平。加强“示范引领”,广泛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质量信得过”活动,夯实基层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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