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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村〔2012〕293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改委(局)、财政局,市、县(市、区)农工委(部),市、县(市、区)国土局、环保局、地震局、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省直驻村工作组临时党委:

  根据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冀建组[2012]19号),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安排,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010个帮扶村中,计划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3.3万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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