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景观保护
6.3.1 景观保护措施明确、有效;
6.3.2 动植物景观保存真实、完整;
6.3.3 文物古迹、字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并建档记录在册;
6.3.4 水资源景观保持洁净,符合观赏标准;
6.3.5 已建成景区、景点保护良好,无随意更改,无乱搭建、乱堆放、乱贴挂;
6.3.6 保持安静的游览环境,噪声不得超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
6.3.7 园内无使用造成严重破坏环境或游览气氛的设施、设备或材料。
6.3.8 服务设施外观完好,功能齐全,构件完整无损。
6.4 绿地管养
6.4.1 有专业队伍负责并有全年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报告;
6.4.2 园内植物无缺株少株、黄土裸露现象;
6.4.3 植物配置科学、协调、植物群落层次丰富,色彩鲜艳,景观效果好;
6.4.4 植物绿化养护细致,保证充足的水肥;
6.4.5 植物修剪既美观又适宜植物生长,无病虫害;
6.5 综合管理
6.5.1 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管理制度完善;
6.5.2 公园标志鲜明独特,目标口号明确,员工形象良好,内务管理有序;
6.5.3 绿地管养、卫生、安全、服务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
6.5.4 经营服务管理规范。
6.6 安全管理
6.6.1 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道路标识规范,危险路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6.6.2 认真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6.6.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完整。
6.7 卫生管理
6.7.1 公园内环境卫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7.2 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园内无污水、污物,无“四害”,无乱堆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6.7.3 所有厕所冲水、盥洗 、通风设备或免水冲生态厕所运行正常,无破损。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6.7.4 环卫工具、设备整洁、齐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