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演艺娱乐业
创作演艺精品,开发演艺娱乐项目,促进演艺娱乐业与旅游业融合,实现演艺娱乐与旅游观光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一)发展壮大演艺团体
激发洛阳歌舞剧院演艺公司、洛阳豫剧院演艺公司、洛阳曲剧院演艺公司等文化企业的活力,支持十万宫廷乐舞团、洛阳杂技团等民间演艺团体发展,创作排练精品剧目。搞好公益性演出,开辟经营性演出市场,打造知名演艺品牌。
(二)实施重点演艺工程
组织我市演艺界与全国著名艺术创作团队合作,创作文化底蕴深厚的演艺精品剧目,力争获得省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并受到广大观众欢迎。支持湖南长沙红太阳演艺集团与我市合作,创办洛阳红太阳演艺剧场。改编提升武皇十万宫廷乐舞,组织武皇乐舞演艺活动。支持洛阳盛世华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演艺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健全文艺演出经纪人制度,促进知名演出剧目和演艺人才艺术交流。以国家文化部主办牡丹文化节为契机,引进高水平演艺项目。依托牡丹文化节和河洛文化旅游节,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举办大型演出,打造公司化运作的精品舞台剧。在各旅游景区举办特色文艺表演活动,活跃旅游演艺舞台。
(三)培育拓展演艺市场
充分利用全市各类表演场馆,科学细分市场,提供价格合理、内容丰富的演艺服务。创新演艺服务内容和方式,唤醒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消费热点。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演艺娱乐领域,建设知名演艺公司。组织演艺剧目参加国家重点文化会展活动,参加中国演出家协会举办的中国国际演出交易会,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中原文化海外行等活动。支持文化演艺企业参加境外文化产业博览会、艺术节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
(四)做大演艺及艺术培训业
依托高校艺术院系,培养高素质演艺专业人才和策划管理人才。支持市文化艺术学校及嵩县、宜阳等县艺术学校,培养青少年演艺人才。鼓励职业中专和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鼓励各类艺术人才兴办艺术培训班或培训学校,扩大培训规模,培养优秀人才。联系省内外专业比赛机构,推荐选手参加全国、全省演艺比赛,展示培训效果。
六、会展业
优化会展环境,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承办高水平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等活动,拉动服务业发展。
(一)打造四季品牌节会
以牡丹文化节为龙头,形成春有牡丹文化节、夏有小浪底观瀑节、秋有河洛文化旅游节、冬有伏牛山滑雪节的四季品牌节会。
(二)开发会议、展览、节庆、赛事项目
办好关林国际朝圣大典、民俗文化庙会、周公祭典等大型文化活动,开发白马寺佛教交流活动。提高博物馆、遗址公园、会展中心等文化设施的办展功能,提高文化体育设施利用率。打造以牡丹文化、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为主题的文化会展品牌。试行会展参与、景点游览“一卡制”,拉动文化消费。
(三)扩大会展交流
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展会、赛会、年会或颁奖活动落户洛阳。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与国际国内会议展览组织的联系,发展符合洛阳产业发展方向的品牌展会。组织参加全国性文化产业展览会、博览会等节会,大力宣传推介洛阳特色文化产品。促进会展业与旅游业、工艺美术业和其他产业联动发展。
(四)促进会展主体多元化
鼓励各级企事业单位主办承办各种会展。支持发展会展中介组织,提高专业化策划运作管理水平。建立多渠道融资的会展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有利于知名会展落户洛阳的长效机制。建设政府指导管理,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运作,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会展业发展新格局。
(五)健全会展信息系统
加大会展业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资料、专业刊物等形式,对城市形象、会展环境、展会活动、政策措施等信息进行宣传。对政府主办承办和重点支持的展会项目,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扩大展会影响。开办“洛阳会展网”,完善会展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机制,为会展事务和电子商务搭建良好平台,实现实物展览与网上展览、网上交易互相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