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10]46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气温可能较往年偏低,大风、大雾、冰雪、霜冻等恶劣气候较多。为减少和避免恶劣气象条件下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因素,提前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首要位置,抓实、抓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坚决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监管,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针对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冬季恶劣天气的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警和预防程序,加强与气象、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善冬季大风、大雾、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适时组织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切实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反应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冬季交通运输安全。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控准备工作
冬季气候条件恶劣,给交通运输和施工带来困难、容易引发翻车、碰撞、高空坠落、冻伤、火灾、爆炸等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冬季恶劣天气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的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加强对隐患的整改和监控,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的各项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一是要提前做好防抗寒潮大风和防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特别是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抗寒潮大风和大雾的各项准备,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特别要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二是要切实做好冬季行车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提前采取措施,制定并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度,严防车船“带病”和超载行驶,切实抓好冬季行车、行船的安全。运输车辆要配好防滑链条和三角木,严格遵守雾中、雨雪及冰冻气候下行车的各项规定,确保冬季行车安全。三是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洪灾受损桥涵特别是新抢建桥涵的安全检查。对尚未恢复或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桥涵要禁止通行,并作好防护,同时要及时修复便桥便道。四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针对我省山区较多、行车环境比较复杂的特点,制定并落实强化冬季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深入企业、车站等安全生产第一线,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进一步落实冬季道路运输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我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五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针对我省冬季气候特点,督促交通建设参与各方提前制定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案,并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整改隐患,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六是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油库、客运站场、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