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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三)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逐步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对孤残儿童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政策。对0— 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列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做好伤病残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
  二、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卫生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建立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加强专业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将州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建设成为全州残疾人康复医疗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发挥对全州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整合公共卫生资源,依托县市中心医院成立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乡镇卫生院成立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站。县市残疾人专业康复中心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扶持一批社区康复站成为基层康复工作示范点,发挥对城乡社区康复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县市至少应建立一所专业的精神病康复机构。
  (五)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随班就读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对贫困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费用实行减免和生活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纳入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活补贴标准,确保有能力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对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国家和省实施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给予助学补助,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对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给予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优惠政策,对在高等教育学校就学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大力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着力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师资水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社区教育、家长培训、选派巡回教师等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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