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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工程。建立7个市级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普及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防御避险知识,加强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能力。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能够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30个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程。开展44个地质灾害严重县(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监测预警工程。对危险性高的地质灾害进行勘查治理,重点对威胁1000人以上的稳定性差的50多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对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群众开展移民搬迁工程。

  (六)气象监测预警与减灾救灾建设工程。在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的行政村建设自动气象灾害监测站,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灾害的暴雨进行自动监测和预警。建立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数据库,建成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系统。

  (七)主要江河防洪工程。继续实施渭洛河治理工程、渭河中游防洪、汉江汉中平川段及安康段、丹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治理工程。在继续实施在建工程的同时,开工建设延河、无定河、泾河、洛河等省内主要江河防洪工程。

  (八)重点抗旱水源工程。维修现状机电井1391眼,加深现状机电井1148眼,改造供水管线7609公里,维修输水渠道1182公里,改造机电设施7635套,改造水处理设施10套,除险加固水库8座,更新提水工程62处,维修水窖5204口,共串联水源地(主要为水库工程)24处,新建串联线路658km,新修分水闸21处和抽水泵站14处。

  (九)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程。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增建测震台,升级改造前兆台,在陕南、陕北加密改造地震监测台网,开展关中东部和秦岭构造带地壳深部结构与构造探测,初步探明陕西大震构造环境,评估未来大震的危险性和可能地区。

  (十)地震应急队伍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全省建设6支区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1支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建立覆盖全省、快捷有效的地震灾情获取系统和处理平台、卫星遥感信息快速处理系统和1套主要基于短信息的灾情快速获取和处理技术系统。建设全省市、县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视频会议和灾害处置决策系统,完善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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