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制定燃气锅炉房地方设计规范,实现双燃料安全运行。
(四)严格煤炭设施运行管理。
一是制定严格的煤炭设施管理办法,实现煤炭利用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对于燃煤设施安装实时在线监测系统;
三是健全排放收费政策体系,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
四是加强燃煤设施的执法检查,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加大处罚力度。
(五)建立全市统筹、属地管理、分口负责的工作机制。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北京市压减燃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审定燃煤改造总体方案、年度计划和考核办法,审定相关政策和方案,协调推进压减燃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吉林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洪峰副市长
办公室主任:杨志强副秘书长
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主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重大项目办、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预防煤气中毒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外联服务办;各区县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基建营房部营房土地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国华电力、大唐国际、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市热力集团)、京煤集团、市燃气集团、市排水集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燃煤改造计划和考核办法;汇总梳理相关政策,督促完善政策体系;指导、协助、督查各区县工作;负责压减燃煤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2、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政府承担第一责任,负责制定辖区内燃煤设施改造计划,并督促按期完成改造。
3、搞好分口负责。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压减燃煤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国家相关单位落实天然气资源,加快推进四大热电中心建设,制定燃煤电厂关停方案,推广可再生能源,协调京煤集团保证优质无烟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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