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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年,以煤改电、非文保区房屋综合整治等方式减少东、西城3万户小煤炉,完成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7万户农民清洁供热,完成10万户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

  --2013年,全面完成东、西城非文保区煤改电和平原地区优质型煤替换工作,全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总数达到20万户;

  --2014年至2015年,基本完成小煤炉治理工作。

  (四)严控远郊区县煤炭增量。

  新城和重点镇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设施;在已接通管道天然气的地区,鼓励支持燃煤锅炉房清洁改造,重点实施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园区)燃煤设施改造;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房进行环保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其他乡镇实施燃煤供热资源整合,实现煤炭清洁利用;所有燃煤锅炉房加装环保在线监测系统,加大环保监督处罚力度。

  (五)发展新能源新技术。

  积极推广新能源。推广太阳能热水装置,集热器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实施阳光校园、阳光园林工程,在废弃垃圾填埋场、废弃矿坑和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在大兴、延庆等区县实施地热采暖梯级利用工程,全市热泵供暖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建设南宫、鲁家山、六里屯等生物质发电厂,装机规模达到20万千瓦;扩建官厅风电场,总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到“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550万吨标准煤。

  系统应用新技术。对燃气锅炉全面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研究应用高温空气燃烧等高效技术;积极推广楼宇式冷热电三联供和户用冷凝式燃气壁挂炉;对供热系统实施高温烟气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效率;推广应用煤炭固硫技术和新型高效燃煤炉具;燃煤锅炉房应用新型多层燃烧和烟气排放高效集成处理技术;开展烟气脱硝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六)加快能源设施建设。

  建成“多源、多向”的燃气供应接收体系和“多级”的城市能源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在现有陕京一、二线的基础上,2012年年底前建成陕京三线和大唐煤制气进京工程,2013年年底前建成陕京四线,2014年年底前建成唐山LNG输气管线,接收门站达到10座,日供气能力达到2.2亿立方米;中石油公司建设地下储气库,调峰能力达到46亿立方米,市燃气集团建设CNG、LNG等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在公用供热设施建设双燃料能源保障系统。

  建成稳定安全、智能可靠的国际先进水平电网。加强外受电力通道、变电设施建设,完善高压环网,建设特高压变电站,形成山西、内蒙、河北等5个方向、10大通道的受电格局。加快完善配电网,保障变电站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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