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科学防治,全面落实国家结核病控制策略。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策略。
(二)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关怀和救治力度。
(三)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力度,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四、发展目标
创新工作机制和体制,建立与首都结核病防治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结核病控制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流行,切实减轻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本市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二)所有登记肺结核患者均进行全程管理,将所有患者的督导服药纳入社区卫生管理体系。
(三)以区(县)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达到100%。
(四)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85%,以区(县)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卫生部确定的艾滋病流行重点地区(朝阳区)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的筛查率达到70%。
(六)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
(七)市级中心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快速菌种鉴定,建立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检测新技术平台,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痰涂片、培养、药敏的室间质量评估体系;全部区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部分区县级结核病实验室逐步开展药敏试验和快速菌种鉴定。
五、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