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推进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创新激励机制。落实比照中关村执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科研项目经费分配管理改革等试点政策。加快推进部属高校下属企业、中央在汉企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加大政府购买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力度。学习借鉴硅谷创新体制机制,凝练、提升东湖示范区创新创业政策,研究制定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鼓励创业创新政策举措。
(二)健全科技资源有效整合机制。加快建设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生物技术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组建物联网工研院、智慧城市工研院等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开放、多元方式吸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进入研究院转化科技成果。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新组建碳捕捉、光纤材料、多语信息处理等一批产业技术联盟,支持产业技术联盟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合作研发,协同开拓市场。
(三)建立健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加强东湖示范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创新成果的发现、跟踪和筛选机制,搭建科技成果信息的供需对接平台。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设立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通过跟进投资和引导银行信贷、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等方式,加强对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四)深度推进协同创新。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动员和支持高校围绕东湖示范区产业经济发展重大需求,联合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积极向国家申报建设一批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湖北“2011计划”,加快中国科学院湖北产业科学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发展,建设一批服务于东湖示范区建设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和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为东湖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三、着力推动产业、企业做大做强
(一)做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设立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集中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在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形成3-5个拥有全球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东湖示范区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借助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加快培育和发展东湖示范区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