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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七)建立健全农业避灾减灾抗灾体系。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气候灾害频发重发的趋势,大力发展“避灾农业”,变传统的被动抗灾救灾为主动避灾减灾,完善相应的避灾防灾设施措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装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应对各种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各类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救灾化肥、农膜、种子、种苗储备体系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体系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防洪抗洪和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体系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风险的能力。
  (八)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投融资体系。通过财政、税收、利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县、乡两级金融网点配置,扩大信贷资金和金融产品投入,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大力培育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开发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时间,简化借贷程序。加大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开展“银企合作”、“银社合作”,搭建符合特色产业、设施农业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信贷平台,逐步完善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和模式,推进财政支农资金与信贷、保险等资金的业务组合,实现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改善中南部山区民生
  (一)加快生态移民区特色产业发展。按照《宁夏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十二五”规划》,在生态移民安置区,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和集雨补灌工程技术,向移民区农民普及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耕作制度及模式,帮助移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设施养殖和旱作节水特色农业;配套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太阳灶和人饮工程等民生设施;恢复迁出地生态环境,以生态移民促民生改善。到2015年,建设设施农业3.52万亩(其中日光温室0.53万亩、大中拱棚2.99万亩);建设养殖暖棚3.42万座,配套小型铡草机3.32万台;特色种植业46.5万亩;实施生态恢复保护工程300万亩。
  (二)加大生态移民区土地整治改造力度。通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加强移民区土地整治、改造力度。根据水资源条件,按照节水灌溉的要求,加快移民区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移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允许移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到2015年,开发农田25.5万亩,改造农田32.6万亩。
  (三)加快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步伐。继续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加大整村推进资金扶持力度,统筹新农村建设、西部大开发和扶贫开发,对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进行连片规划、整村推进,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实施“劳务移民工程”,加大对贫困村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贫困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现代农业发达区域转移,促进贫困带片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到2015年,实施6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
  (四)加快实施产业扶贫。在贫困带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战略,着眼于农民最熟悉、最直接、手工操作、上门服务的产业和产品,发展“短、平、快”加工致富项目,积极打造“一村一品”,着力开发贫困带片不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小产业,抓住一种资源、发展一个产品、覆盖一个村落、形成一个优势,培植各具特色的“产业村”或产业“板块”,让众多的“一村一品”支撑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五)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大力实施教育扶贫战略,在充分发挥六盘山中学和育才学校办学优势、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共享面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再建1所-2所标准化普通高中学校,扩大招收中南部山区学生的比例;加强中南部山区师资队伍和标准化校舍建设,建立教师轮岗支教贫困地区学校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加强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中南部山区民族职业教育发展。
  (六)建立社会扶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资金互助力度,扶持资金每个村由25万元增至40万元,使资金互助覆盖贫困村和生态移民村,解决贫困村(场、队、组)金融服务产品短缺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贫困农户发展能力。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完善激励社会力量扶贫政策体系,建立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七、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一)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培育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将更多的农民从“小农生产”中解放出来,实现转移就业。逐步建立乡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到2015年,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土地流转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30%以上的农村承包地实现“合理流动,稳权增值”,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体制保障。
  (二)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有效途径,特别是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物权化股权化改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及以宅基地换社保等方面有所作为,突破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三)大力发展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为出发点,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培育和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在数量上发展一批,在质量上提升一批,在经营上规范一批,在机制上创新一批。到2015年,全区65%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5%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实现有组织销售,75%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建立契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利益联结机制,并实现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经营,把合作社真正打造成现代农业的经营组织。
  (四)加快黄河金岸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围绕黄河金岸建设,不断拓展农业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统筹城乡发展能力。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以“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创建为着力点,加快特色村庄建设,建成100个错落有致的新农村示范点。加快黄河沿线土地整理,建设一批优质水稻、设施园艺、经果观光、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园(区)以及集文化娱乐、旅游观光、休闲度假、餐饮购物农家庄园,促进现代农业向黄河金岸集约发展,努力把黄河金岸建成特色农业的观光带、新农村的展示带。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
  (一)加快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项目,加大在六盘山、南华山及其外围地区水源涵养林营造力度。到2015年,营造林面积1125万亩,治理沙化土地4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加快创建防沙治沙示范省区步伐,着力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二)加快草原生态系统恢复。坚持禁牧封育政策不动摇,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偿政策,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大飞播种草和草原补播改良力度;积极探索以草定畜划区轮牧的有效实现形式和林草一体、粮草轮作等草地生态农业发展路子。到2015年,综合整治沙化草原800万亩,建设多年生优质牧草基地800万亩,草场补播改良1100万亩。
  (三)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体系建设。引黄灌区实施灌区生态水系和湿地保护工程,推进城乡水生态环境整治,建设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化利用示范区,逐步建立灌区水生态网络体系。中部干旱带重点围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工业园区、清水河和苦水河两岸、县城周边以及主要乡镇地带实施生态治理保护工程。南部黄土丘陵区加快实施小流域、淤地坝和坡耕地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三河源”生态保护工程。到201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
  (四)推进生态家园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集中转运处理系统、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和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系统,开展农村集中水源地保护;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加快普及太阳灶、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秸秆气化炉和秸秆成型燃料等农村清洁能源;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因地制宜延伸集中工程管网,着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塞上农民新居、山区危房危窖改造,发展中南部山区生态型“庭院经济”,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到2015年,新建村庄100个1万户,整治旧村庄1000个10万户;基本解决包括生态移民在内的139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危房危窑改造15万户,以坡屋顶为主的新型农村住宅普及率达到65%以上;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200处、农村户用沼气7.5万户,推广新型高效节能灶(炕)25万台、太阳能热水器1.2万户、太阳灶50万台,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65%以上。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组织实施“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历史机遇,按照“巩固基础、提升能力、保障发展”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导向作用,以大项目带动大投资、以大投资推动大发展,多渠道多途径扩大投资规模,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十二五”期间涉农重点项目63项(详见附表四),拟争取中央投资598亿元,其中农业210亿元,占35.1%。
  一、农业
  围绕以下十大工程,实施39个重点项目。
  (一)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积极优化粮食结构,通过实施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种子工程、沃土工程、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工程、粮油高产示范片(区)创建、马铃薯三级良种繁育体系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提升单产水平,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四个百万亩”提质增效工程。继续推进百万亩设施农业、百万亩覆盖膜保墒旱作节水农业、百万亩扬黄节水扩灌高效农业工程建设,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加快百万亩适水产业工程建设,实施渔业良种及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生态渔业示范、渔业湿地及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建设项目,不断提高适水产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畜禽牧草种业、现代饲料产业、现代畜牧业服务、畜产品安全保障、草原生态保护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加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示范场(园)工程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力度,组织实施中南部地区设施养殖工程,推动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农产品加工提质增效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发挥品牌、技术、资金、营销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做大基地、扩大规模、拓展市场,提升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和综合效益。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完善产地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备装备,大力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
  (五)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程。以120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抓手,突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科技支撑、综合配套、机制创新,引进世界和全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集成推广,大力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县、现代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实施黄河金岸休闲观光农业工程,努力拓展农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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