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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排查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排查的通知
(豫工信办明电〔2012〕39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2009〕13号)的相关规定,对201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发现的问题及疑点,进行深入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重点

  排查对象是 2011年12月31日前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批准设立并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排查重点是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存在抽逃资本金、有无非法集资或变相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二、排查方法

  对排查的小额贷款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约谈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责成其提供真实的业务台账;结合群众反映及工商、人行、金融办、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普查的情况,认真核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排查结果的运用

  各地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甄别。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要立即上报省厅中小企业局,进行认定和处置。对出现其他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以整改合格为限期,最少不低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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