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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煤炭企业认真做好2012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煤炭企业认真做好2012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煤〔2012〕323号)


各产煤省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地煤集团公司,国投河南分公司:

  2012年汛期将至,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对雨季“三防”工作早准备、早布置、早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扎扎实实地把雨季“三防”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要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加强对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陈党义副厅长任组长,沈天良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371-63906996。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工作和井上下巡视工作,及时调度掌握汛期情况,确保汛期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实际,在汛期前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并进行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测试,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2.要清挖水仓,保证有效容积;井下排水沟要及时疏通,水闸门、墙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3.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要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要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4.要做好学校、医院、住宅、工业厂房及公路、铁路、桥涵的防汛工作。对地面危房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建筑应采取加固、搬迁等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5.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兼并重组小煤矿的汛期专项排查活动,摸清各类水害的水量大小、水情变化、连通关系、生产采动影响、危害程度等,建立水情水害档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6.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兼并重组小煤矿防汛工作的监管力度,凡有可能受洪水威胁和防排水能力差、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井口标高低于地面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有淹井危险的矿井,要坚决勒令停产撤人。特别对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的要依法坚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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