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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巴中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附件3:巴中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单位:元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备  注

1

围墙

乱石、土围墙

平方米

43

 

砖、石围墙

平方米

60

 

2

院坝(晒坝)

三合土

平方米

60

 

砖、石、水泥砂浆

平方米

120

 

石板坝

平方米

160

 

3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8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120

 

条石粪池

立方米

170

 

4

水井

土水井

450

 

条石水井

150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1800

 

机井

1800

 

5

坟墓

普通土堆坟

1000

 

砖、石、水泥修砌

2000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

3000

 

6

沼气池

产气沼气

立方米

300

 

未产气沼气

立方米

250

 

7

鱼池

浆砌鱼池

平方米

250

 

砖石砌筑鱼池

平方米

300

 

土鱼池

平方米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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