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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2〕127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函大服务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作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做好今年全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目标任务。2012年全市农函大计划完成农村实用技术短期培训13670人次,常规培训4101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67人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189名,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招生80名,其中妇女培训5331人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落实好今年招生培训任务,为培养新型农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突出重点培训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摸清农村经济及产业发展情况,每个县至少要选择一至二个攻坚项目,作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重点示范基地。要实施好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科普兴村“三个一”工程,为每个村举办一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由省农函大免费提供教材,并给予每个培训班3000元的补助;为每个村培养一名在职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科协、农函大负责指导和推荐,省农函大给予每人享受学费补助2000元;为每个村资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初中毕业生接受中职教育,实行免费入学并推荐就业。

  三、强化培训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因人事调整变动的县(市)区要尽快调整充实农函大领导班子并积极开展工作。各级科协要加强与农办、老区办、扶贫办、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开展联合办学,通过借助相关培训教育资源,切实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各农函大分校要加强实用技术培训质量管理,聘请教学能力强的教师进行授课,使培训达到“办一班、兴一业、富一村”的成效。要合理安排科普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做到不向农民收取任何培训费和资料费。有条件的县级分校要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对农函大职业中专班、大学学历班收费予以优惠,做到惠农为民。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培训办学成果和优秀学员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要及时收集能够反映办学成效的资料,并做好年终办学培训总结工作,着力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市科协、市农函大要及时对办学质量好、成绩突出的分校进行表彰奖励,为全面开展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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