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市普法图标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2年6月19日)
为了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强化广大市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唐山市普法图标作品征集活动。
一、设计要求
1、作品设计要求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时代特征,浓缩唐山市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特征和文化精髓,能充分体现唐山的城市特色和唐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职能特征。
2、作品要求构思巧妙,形象生动,结构简洁,色彩协调,新颖独特,富有创意和活力,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明显区别于以往出现过的标识。
3、设计作品要求体现法律的规范、秩序、严肃等特征,符合法治特色及传递法治精神的宗旨。
4、参赛作者以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参赛均可,参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任何报刊、网站及其他各种媒体上发表过。
二、投稿要求
1、设计作品图形规格为16CM×16CM,形式不限,彩色图案和黑白图案各一份,并准备好作品的电子格式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和矢量图,JPEG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以备入选后调用。
2、来稿须注明作品创意的详细说明。
3、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图稿正面不签署作者姓名。
4、纸质版资料请寄至或送至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司法局法宣处,邮编:063000;电子版请发送至tspfb@126.com。联系电话:2824963,2801421;联系人:徐卫东。
5、提交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止(通过邮局寄送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若干,颁发纪念品;以上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五、评选方法及获奖公布办法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名单通过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六、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