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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场和苗圃申报项目所使用的科技成果须是自有科技成果,且在成果使用等方面无异议。
  四、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每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限报1项,每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
  (二)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额度为10-20万元。
  (三)申报单位使用非自有成果,需与成果单位签订使用协议,项目实施需有成果主要完成人1人参加。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数量
  请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文本格式(见附件2)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须报送申报文件5份、项目申报书(A4纸)和项目申报表(附件3)各8份。项目材料务必于6月11日前报送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1份)和省林业技术推广站(4份),同时将申报书及申报表的电子文本发至wangzj666@163.com。
  联系电话:(0371)65956021  65921652

  附件2: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文本格式

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目录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技术来源及基本情况
  包括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鉴定(验收)单位、鉴定时间;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适用范围、获奖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推广的技术路线、建设地点、规模及技术培训人数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
  项目承担单位、主持人简介,主要参加人员单位、职务职称、任务分工。
  五、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二年(2012-2013)。
  六、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省财政补助;自筹经费需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出。
  七、项目预期效益或成果
  八、附件
  1.成果鉴定(认定或审定)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或与建设地点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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