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2〕60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珠海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珠海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工地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第十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全市2012年第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议的部署,通过集中开展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实现全市建筑工地“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100%整改,杜绝群死群伤火灾,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赖晓斌总工程师任组长,局质安科梁慈锦科长、市安监站周咏文站长任副组长,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组员。下设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市局质安科梁慈锦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主要负责推进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的范围。

  重点对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进行排查整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