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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及时了解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科学研判就业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人社部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请定期提供本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180号)为指导,按照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月分析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的分析研究,为准确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和判断就业形势提供参考依据。
  二、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本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
  1.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招聘的用人单位数、招聘人数,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求职人数、人员类别;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求人倍率)情况,并分别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研究分析其变化趋势;
  2.供求双方结构变化情况及分析。如需求的行业变化情况,本地人力资源供给缺口和需求缺口较大的行业或职业情况及原因分析等;
  3.需要重点说明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新变化和新情况。
  (二)本地重点企业用工情况。
  1.企业员工数量情况;
  2.如企业出现岗位流失情况,需要详细分析岗位流失数量、解雇解聘劳动者数量、原因及同比和环比分析等;
  3.如企业存在缺工情况,分析有缺工情况的企业数量、占监测企业总数的比例,并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缺工企业行业分布情况、缺工岗位职业分布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企业未来30天内预计招工数量等;
  4.需要重点说明的企业生产经营、破产倒闭和招用工方面出现的新变化和新情况。
  (三)本地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情况。
  1.输入地外来务工人员数量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输出地农村劳动者外出就业和返乡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变化情况预测和判断。
  根据现有数据分析并结合过去规律性经验总结。对本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趋势以及企业员工数量变化情况的预测和判断。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组织企业调查等形式做出分析预测。
  三、分析报告的指标选定
  (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主体的选定:以进入本地人力资源市场的登记招聘单位数、求职人数为准,重复登记的列入统计数。
  (二)重点企业的选定:综合各地产业企业分布、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情况,由省厅确定各市(县)抽样数量及行业类型(见附表1)。
  四、责任分工
  省厅就业办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的汇总分析;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社局就业办(处、科)负责本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汇总分析,并向省厅就业办按时报送分析报告及附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登记、整理和初步分析,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提出建议。
  五、报送方式
  (一)报送时限。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的当月分析报告请于次月5日前报送至省厅就业办。
  (二)报送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的分析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以传真(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报送时附月报表(见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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