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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辑出版2011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园图集》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辑出版2011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园图集》的通知
(冀建办城〔2012〕5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充分展示“十佳公园”在规划建设、园艺水平、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为今后全省公园建设和管理提供示范和指导,根据省领导要求,决定编印2011年度河北省“十佳公园”图集(以下简称“图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图集编印的组织工作

  图集将以图文并茂形式展现各“十佳公园”的创建以及文化、艺术价值,是一部具有宣传、交流和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图集编印工作,由主管局长牵头,“十佳公园”负责人具体负责,协助省厅共同做好图集编印工作。

  二、认真做好图片收集和文字编写工作

  各市要认真收集和编写能够真实反映十佳公园特色、亮点的图片及文字资料。

  每个公园提供不少于30幅数码照片,要求内容突出、画面清晰、视觉独特,并配有简单文字说明,具体内容是:

  1、国家和省、市领导考察城市园林工作的照片;

  2、公园在推进园区建设、养护、卫生、设施、服务、安全等工作的照片;

  3、公园园区全景鸟瞰图,主要设施、植物、动物等照片,反应市民在园区休闲、文化生活等方面照片;

  4、公园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的人物、有影响的事件及能够展示公园文化的图片。

  编委会将在各公园上报图片的基础上,根据编辑内容的需要,聘请专业摄影师去公园现场实景拍摄图片。

  文字材料要求:1、各公园整体情况介绍;2、公园在日常管理、园艺技术和文化建设方面有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文字介绍,不少于2000字。

  三、有关要求

  本次图集编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厅近期将召集各市有关负责人具体部署此项工作。请各市认真收集有关照片和编写文字材料,于4月29日前报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请各市于4月20日前推荐一名主管局领导作为图集编委会成员、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报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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