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按照我省《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青政公[2011]16号)要求,抓好西宁市城东区、格尔木市2个国家级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二)试点单位要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措施,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抓点带面、示范引领、典型推动,促进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化。

  八、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要将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印发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对系统和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研究制定检查评估办法,明确检查评估的内容和程序,采用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进行考核评议,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省政务公开办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着重解决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青海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立法进程,推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和解决。省政务公开办将于下半年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西宁市城东区、海西州格尔木市2个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省政务公开办将于下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板报、工作简报等形式,展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新举措和新亮点。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政务公开宣传月”,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征文活动和图片展等形式,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扩大影响,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