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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三)重点检查、整改活动。
  主要内容有:
  各地要以深入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为载体,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农机监理与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对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机等严重违法行为,联合开展常态化的治理行动,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地域,特别是蔺草生产企业、采石场、砖瓦厂、建筑工地等拖拉机运输作业密集地区、事故多发场所的安全检查;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全面排查,主动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搞好配合,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检查,坚决查处用拖拉机迎亲送友、违法载人搭客、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逃避年检等各种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疏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争取支持,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六、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由局安全监理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市局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理处,具体指导全市农机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市本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指导)小组,以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强势开展。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重要位置,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思三创”主题活动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围绕宁波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发挥各种优势,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为实现“六个加快”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农机局将组成巡查组赴各地进行氛围营造活动情况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二)广泛发动,深入动员,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面开展。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调动各方力量,抓好宣传发动,使人人知晓“安全生产月”活动,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在参与中感受熏陶,在熏陶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特别要使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农机手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做到“四到位”、“三有”、“二开展”和“一落实”。“四到位”即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三有”即有氛围营造、有活动计划、有标语横幅;“二开展”即开展知识培训、开展查隐患纠“三违”;“一落实”即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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