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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价费字[2012]114号 2012年4月18日)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39号),综合考虑考试成本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收费标准。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150元(共三科),其中:上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考务费每人30元,留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考务费120元。只参加单科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含上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考务费)。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务费每人150元(共三科),面试考务费每人120元,其中:上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考务费每人40元,留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考务费230元。只参加单科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含上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考务费)。

  二、报名费和考务费主要用于组织报名、纸张表格印制、交通运输、保密保管、通信通讯、考场租赁、监考人员、评卷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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