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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2〕37号)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办、团委、少工委、妇联,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化“两纲”实施,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在暑期中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雷锋精神齐弘扬快乐暑期我践行”。

  二、工作重点

  1.传承雷锋精神,培养高尚品德

  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加“2012‘绿色悦读’暑期青少年读书活动”、网络互动、影视作品欣赏等活动,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传承和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要结合“学雷锋我践行”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指导未成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帮助社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身边困难的小伙伴以及偏远地区乡村孩子等弱势群体,培养未成年人奉献爱心、合作互助的精神。通过“牵手行动”开展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典伴读、艺体发展、学习辅导等项目,帮助其提高学习生活和社交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健康成长。同时,要引导未成年人了解和关心父母及长辈,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分担家庭责任。

  2.走进社会大课堂,强化实践育人

  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艺术教育基地、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机构和场所要挖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文化教育、科普环保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区县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居村委办学点的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及试点建设的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要精心设计具有时代气息和创造活力的特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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