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二)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为家政服务机构招聘人员、为从事家庭服务人员求职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守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管理的规定。开展市场清理整顿,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依托行业协会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制订出台家庭服务业地方性规范标准。以中介名义介绍家政服务员但定期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机构,要执行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的劳动管理规定。

  (三)维护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加快推动各类用工单位、家庭消费者和从业人员之间相互签订用工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员工制家庭服务机构应按规定与其从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简易劳动合同;引导家庭与自行雇用的非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督促家庭服务机构及家庭服务消费者保障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益和休息休假权利。建立多渠道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对家庭与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之间因履行协议引起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

  (四)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非员工制城镇户籍家政服务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员工制农业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非员工制家庭服务员自愿参加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五、强化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建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二)加快发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服务公约和行业服务标准,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对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相关公共服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