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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城〔2012〕15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城市绿化办公室,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暨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抢救性保护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做好古树名木、风景名胜资源抢救性保护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创建、提质、增绿、保护”为主线,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大力推进城区增绿提质工程,加快绿道绿廊建设步伐,精心组织古树名木和风景资源保护工程,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上水平,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园林城市创建。新增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5个以上,沧州、邢台等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初评和申报工作,其他市县抓好创建提升工作。
  --古树名木保护。完成城镇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的普查、鉴定、登记编号、挂牌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古树名木分级保护责任制度,确保每株古树名木纳入管理范畴。
  --风景资源保护。完成风景名胜资源的普查、评定和分级工作,达到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准的要申请纳入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建立河北省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控。
  --城区增绿工程。城镇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万亩,完成植树1000万株,新建公园、游园160个以上,各设区市新建精品公园1个以上、景观街道2条;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3.8%、38.4%、12.1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8平方米。
  --绿道绿廊建设。完善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方案,加快建设进度,建成绿道绿廊660公里以上,规范设置各类标识、标志,完善驿站等服务设施,提升功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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