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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2]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治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自治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自治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国、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自治州实际,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自治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清理整顿,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鉴定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违规收费。严格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条件等。修订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纠风办)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制止和纠正物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乱收费行为,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参加单位:州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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