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以提升城市功能为重点,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一是抓轨道交通。积极协助石家庄市联系国家相关部委,尽快通过国家轨道交通规划审批,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督导唐山市完成轨道交通可行性研究,着手编制唐山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二是抓综合管廊。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就出台的省级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标准组织宣贯培训,召开现场推进会议,督促具备条件的城市尽快着手建设。三是抓便民工程。以“便民、顺畅”为宗旨,以城市支路、小街巷为重点,新建和改造一批城市支路、小街巷,推进城市路网完善工程。四是抓设施管养。修编出台新版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维修定额、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投资估算指标,指导各地加大对设施的管养力度,提高设施完好水平。五是抓照明节能。出台省级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工作计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等系列文件。发布第二批城市照明节能产品目录,严格控制照明能耗。着手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督导各地按计划完成节能改造任务。
六、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
以严格落实热计量政策为重点,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一是抓实施力度。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的规定,确保安装率达到100%。召开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改革工作,部属重点工作,协助各地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抓价格政策。联合省物价局下发完善热计量价格的政策文件,督导各市力争在上半年将两部制热价全部调整到基础热价30%、计量热价70%的收费体系,提高居民节能积极性。三是抓交流培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负责人,赴先进省市学习供热计量改革经验。开展全省供热计量改革政策与技术培训,对《河北省供热计量规程》、《供热系统评价标准》等内容进行宣贯,提高行业热计量和安全运营管理水平。四是抓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市新建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既有居住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贯彻执行热计量强制性条款以及两部制热价调整等工作情况。
七、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
以供水、燃气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工作。一是抓水质督查。以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为目标,扩展城市供水水质督察范围,由11个设区市扩大到33个设市城市,将原来的42项检测指标增加至106项。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对近70个公共供水企业进行两次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二是抓燃气安全。起草《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确保运营安全。召开行业安全会议,部署燃气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月活动,重点对老旧燃气管网、燃气设备设施占压等进行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抓行业预案。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出发点,组织修订并及时发布新版省级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四是抓节假日安全。安排好节假日、汛期期间的全行业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与供给。督促各地建立应急队伍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