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城〔2012〕13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现将《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总体要求,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强力开展城市环境面貌专项整治工作;以突出“人性化”为核心,改进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能力;以实施“标准化”为抓手,完善城建行业标准体系;以实现“精细化”为宗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水平。
2012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
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从2012年起强力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一是抓工作方案出台。以确保城市环境容貌干净整齐为目标,以城市综合管理实现标准化、精细化为手段,立足于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出台《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抓工作标准完善。配合专项整治方案,出台《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标准》、《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示范街道标准》、《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好整治工作。三是抓工作督导落实。实行“四个一”工作方式,督导落实“脏乱”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整治工作报告和督察制度,深入开展“鲶鱼行动”,每月出一期工作简报;建立整治工作调度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现场调度(观摩)会;建立整治工作曝光制度,省市分别在媒体设立一处曝光台,定期曝光环境容貌“脏乱”点;建立整治工作评估制度,每年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河北省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创建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城市秩序和谐有序的目标。
二、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