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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治脏、治乱、治堵,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省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三治”工作方案,今年以“治脏、治乱”为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扎实开展“鲶鱼行动”,实行每月一期简报、每两月一次调度、每市一处媒体曝光台、每年一次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完善和拓展数字规划、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筑市场平台,充实地上地下空间信息、市政设施信息、房屋产权产籍信息、企业信息、项目信息等数据库,实现规划、建设、房管和城管部门信息共享。加快县级市、环首都及沿海县(市)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石家庄市按部里要求实现联网。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年底试运行。
  (七)搞好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制定《河北省幸福乡村规划设计导则》,按期完成新增新民居示范村庄的规划编制,重点指导环首都县(市)做好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建立档案,公布名录,启动部分历史建筑修缮,主要街道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加强技术培训和施工现场巡查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检测,推广节能体系。推进村镇两厂(场)建设,年内确保列入计划的镇污水处理厂70%以上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建设项目60%以上开工建设,试点县(市)垃圾处理场20公里范围内村镇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八)继续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石家庄继续实行限购政策。落实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巡查制度,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依法查处违规开发销售、虚假广告、哄抬房价等不法行为,开展违规预(销)售专项治理。各地尽快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机构,明确职责,依法开展房屋征收拆迁,开展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启动设立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试点、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试点,推进公共建筑物业管理,探索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的长效机制。
  (九)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建筑业。出台《加快推进建筑业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支持重点企业以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工程质量保证。建立工程创优激励补偿机制。完善驻外建筑队伍服务机构网络,培育新的热点市场,支持企业与央企或国际工程承包商合作拓展境外市场。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开展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推进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平台建设。全省发放建筑劳务实名卡50万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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