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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和组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要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实行全面全程监管。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升级完成后,开始在线实时报备、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三、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此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地要抓紧时间,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分工,科室之间要密切实配合,落实人员,扎扎实实做好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县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2年项目原则上按“认定类”、“提升类”安排,面积不低于下达建设任务,并结合各县(市)区新增费的节余情况,提前安排2013年“建设类”项目,面积不低于下达建设任务。各地将实施方案、附表(包括省厅文件中的相关附表)、附图,纸质件和电子件各一份,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局整理中心。以后每年 2 月上旬上报年度实施方案。

  联 系 人:孙明官;联系电话:0574-87956279

  附件:1、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2013年“建设类”任务分解表

  2、2012-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汇总表

  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和组织编市搞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2013年“建设类”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012年建设任务

2013年“建设类”项目任务

余姚市

6

1

慈溪市

5.5

1

奉化市

5

1

宁海县

5

1

象山县

5

1

鄞州区

6

1

江北区

0.5

0.2

镇海区

1

0.3

北仑区

1

0.5

合计

3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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