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市(镇)规划定位放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市(镇)规划定位放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建法〔2012〕139号)


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青海省城市(镇)规划定位放验线和规划竣工管理办法》,已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第1次厅务会研究通过,现下发各地执行。

  请各地严格按照《青海省城市(镇)规划定位放验线和规划竣工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实施中的定位、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青海省城市(镇)规划定位放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需实施定位、放线、验线和竣工核实,办理规划定位、放线、验线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向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定位、放线手续,基础工程或隐蔽工程完工后,应当申请验线,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验线确认书。

  第四条 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办理程序:

  (一)报送资料:

  1、申请办理定位、放线、验线确认书,填写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申报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以及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正本以及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