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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迅速落实稳增长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


  (四)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在建续建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额,促进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范围。加强民间投资运行情况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投资政策。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加大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力度。省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不断丰富服务方式,积极主动为民间投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实施,确保年内完成投入1080亿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全力争取中央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大力推进乌蒙山区、秦巴山区、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增加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争取今年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9亿元。深入实施藏区“三大民生工程”,结合“7+20”对口支援藏区工作,推动“十二五”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年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8万套以上,建成16万套以上。〔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移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坚决扭转工业增速放缓趋势

  (七)促进工业经济较快增长。主动防范和化解影响工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督查指导和综合协调。积极开拓产品市场,组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和参加各种国内外商品展会,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抢抓市场订单,扩大市场份额。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协调,用好特殊时段丰水期富余电量电价政策,积极鼓励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工业企业使用丰水期富余电量。切实遏制工业增速下滑的势头,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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