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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调查对象界定。截至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

  (三)税种界定。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减免。

  (四)时间界定。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按企业会计年度。企业填报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到7月20日。

  三、调查方式

  (一)关于企业纳税人调查方式。由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告知企业纳税人采用网上直报方式进行填报。对农林牧渔业未曾进行减免税申报的企业纳税人和其他应有减免税申报而无申报的企业纳税人以及减免税申报存在异常情况的企业纳税人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填报后予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市局下发的调查企业名单通过内网FTP(FTP:\收入规划核算处\2012减免税调查\市局下发数据文件)下发给各地。各县(市)区国税局下载后进行初步核对,对取得的财政专员办减免税审批信息数据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对发现的数据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企业纳税人,可登录宁波国税(http://www.nb-n-tax.gov.cn/)和各县(市)区国税局外网上线。登录直报系统密码为纳税人缴款账户后六位,如无缴款账户则为系统默认密码6个0。

  操作过程如遇问题及时反馈。直报系统的技术支持电话:0574-87732195,业务问题请联系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上门办理填报事项的,请各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区,辅助纳税人办理。

  直报系统填报的户数比对可通过内网实时查看,查看方式:登录市局内网(http://80.24.18.123/nbtaxnw)点击减免税调查,选择税务机关查询。税管员可以通过内网登录,点击外部版本进入直报系统实时查看纳税人填报情况。直报系统数据的导出由市局分时间段操作执行,通过市局FTP下发各地,下发文件区分征收单位及税管员,各地可通过市局FTP查看更新内容。

  各县(市)区国税局收入核算部门应指定专人使用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逐级审核并上报分户数据和汇总数据。

  市局将有针对性地实地核查企业减免税执行情况。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调查方式。对个体工商户不发《调查表》,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纳税资料和情况测算后,汇总填报《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以下简称《测算表》,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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