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工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保证池水水质良好的卫生状况。
5、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6、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三、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
1、池水温度:22-26度
2、PH值:6.5-8.5
3、浑浊度:≤5度
4、尿素:≤3.5mg/L
5、游离性余氯:0.3-0.5mg/L
6、细菌总数:≤1000个/ml
7、大肠杆菌:≤18个/L
8、有毒物质:按TJ36表3执行或按GB3097执行
四、游泳馆空气质量卫生要求
1、冬季室温:高于水温1-2度
2、相对湿度:≤80%
3、风速:≤0.5m/s
4、二氧化碳:≤1.5%
5、空气细菌总数: a. ≤4000cfu/m3(撞击法)
b.≤40个/皿(沉降法)
五、内部管理要求
1、单位和部门有卫生管理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卫生工作,游泳场所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员。
2、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职责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明确、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故处理预案,有奖惩措施。
3、建立各种制度的检查方法,确保各项制度运行有效,单位和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有检查记录台账。
4、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个儿卫生良好,并有健康证复印件,有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台账。
5、如提供茶具、拖鞋、毛巾等公用品,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配套的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公用品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有公用品消毒记录。
6、能开展游泳池水质自测,自测项目为:池水余氯、PH值、水温,有水质自测的原始记录,并设水质检测结果告示牌。
7、进口醒目位置设置禁泳标志,有“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泳池”的警示标识。严格执行游泳者凭游泳健康申报证明购票入场制度。
附件6:
2012年杭州市游泳场所开场年审申请登记表
产权单位
| (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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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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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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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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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开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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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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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是否外包
| | 场所若对外承包需提供
| 1、产权人委托和授权申请书,以及法律责任说明书;
2、产权证明;3、承包合同;4、承包人资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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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形式
| □提供场所服务 □培训 □表演竞赛 (选择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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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人员
| (附本年度上岗人员证件复印件)
| 医护人员
| 附本年度医师资质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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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方案
| (附本年度本场所安全应急方案一套)
| 办理保险
| 附保险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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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另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工作职责、从业人员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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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登记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可另附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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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所对照《国家标准GB19079.1-2003》自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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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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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开场申请登记时需带上体育主管部门原发的“体育经营场所备案证”
2、各区、县(市)申请登记地址参考公布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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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杭州市游泳场所基本情况申报表
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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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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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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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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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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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项目名称
| 要求情况
| 实际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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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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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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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救生器材(杆、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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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观测台(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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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警示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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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循环净化设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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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域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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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池水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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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浸脚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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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质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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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禁入人员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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