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开展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2〕3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淮南市开展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祖保(市政府副市长)
李国利(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夏智明(市委副秘书长)
张瑞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克(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丽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志刚(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程丽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岳粹杰(市农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银(市直机关工会主席)
杨 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