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或专项用途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职工工资的发生额;应付社会保险费,是指当期应上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之和。
第五条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填报下列资料:
(一)规范填写《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审批表》(1份)
1.应完整、真实填写税种、税款所属时期、应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期限。
2.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应规范填写“因×××(不可抗力事实),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损失的结果或损失金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影响的程度及事实)”。
(二)有效证明特殊困难的资料
第六条 纳税人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填报下列资料:
(一)规范填写《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审批表》(1份)
1.应完整、真实填写税种、税款所属时期、应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期限、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可动用资金余额、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2.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日货币资金余额(其中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
(2)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余额(应提供政策依据);企业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货币结算业务所缴纳的保证金(应提供承兑协议、保证金协议和会计业务处理回执的复印件);
(3)其他需要报告或说明的事项;
(4)规范填写“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元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申请日余额记录的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第七条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