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杭经信联轻工〔2012〕255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主管部门、经信主管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荐名额
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主管部门、经信主管部门和市属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轻工产业发展实际,可推荐1 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由于此次分配我市名额有限,也可不推荐。
二、上报时间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26日下班前上报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市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联合组成市“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工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区、县(市)和市本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