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黔国税发〔2012〕45号)
各市、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局内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2〕9号)精神,切实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意见》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责任局领导:张兵,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
《意见》是首个从国家层面全面系统支持我省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实施,为全省国税系统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认真领会《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加快步伐、抢抓机遇,增强责任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税收职能作用履行好,发挥好,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服好务。要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把“一条主线、三大战略”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找准国税工作在服务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坚持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把握和推进国税工作,做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依法征税、和谐征税,为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两大战略”的实施作出积极的贡献。要加强管理创新,进一步做好收入服务、政策服务、工作服务,做到三个及时跟进,即及时跟进重点企业,帮助排忧解难;及时跟进重大投资项目,宣传讲解相关税收政策;及时跟进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做好政策效应评估分析和咨询辅导。要按照“政策解读、工作宣传、对接落实”三同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税收政策业务的学习和研究,真正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好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图,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把《意见》明确的各项涉税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创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