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工商联关于举办天津市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2〕2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搭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供需平台,根据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28号),定于2012年5月8日至14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企就业大有可为。
二、招聘企业和对象
(一)招聘企业。参加招聘周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以及各级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参加招聘企业应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二)招聘对对象。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就业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农民。
三、内容和形式
(一)首场招聘会
5月8日上午10时,国家四部委将在甘肃省兰州市主会场举行“2012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我市会场设在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楼招聘区,与主会场同时启动招聘周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及北方人才、中天人力、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民营企业周首场招聘会。10时30分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四个部门分管领导巡视招聘现场活动。
首场招聘会设台位485个,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台位数量和区域分布,组织骨干民营企业参加首场招聘会。其中,工商联50个、北方人才80个、中天人力80个、和平区20个、河西区20个、河东区20个、河北区20个、南开区20个、红桥区20个、东丽区5个、西青区20个、津南区20个、北辰20个、滨海新区65个(塘沽5个、汉沽5个、大港5个、开发30个、保税10个、高新10个)、武清区5个、宝坻区5个、静海县5个、宁河县5个、蓟县5个。各区县、各部门要将相关企业情况于5月3日前报市局就业促进处,确保5月7日前完成布展。
(二)广泛宣传
各区县、各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和岗位信息。要重点宣传国家和我市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树立优秀民营企业形象,扩大民营企业就业的影响,支持求职者到民营企业就业。
(三)做好岗位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