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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10年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孝鲜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玉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正格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雷万军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宝清  县建设局副局长

  朱 昱  县交通局副局长

  荣仕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曹鸿任  县文体局副局长

  粟斌贤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石维佳  县环保局副局长

  韦志养  县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

  吴水成  县广电局副局长

  程文江  县旅游局副局长

  龙林秀  县药监局副局长

  黄 安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强剑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覃光敏  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副经理

  韦道忠  融水海事处副处长

  米允星  县安监局矿山股股长

  吴雄波  丹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兆永  丹洲镇人民政府安监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办公室电话:8613380。

  四、工作标准和内容
  工作标准和内容要符合市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的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0年4月底)。选定创建“安全社区”试点社区,部署试点任务,讨论具体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和评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8月)。按照实施方案,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社区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邀请市督查组来我县检查、指导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社区要依据市督查组指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充实、完善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0月)。邀请市安委会按照《市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对创建社区进行验收。

  (四)提高阶段(2010年11月以后)。在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社区创建,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并进行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安全社区试点创建工作。丹洲社区要成立以党支书为组长的创建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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