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孝鲜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玉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正格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雷万军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宝清 县建设局副局长
朱 昱 县交通局副局长
荣仕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曹鸿任 县文体局副局长
粟斌贤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石维佳 县环保局副局长
韦志养 县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
吴水成 县广电局副局长
程文江 县旅游局副局长
龙林秀 县药监局副局长
黄 安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强剑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覃光敏 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副经理
韦道忠 融水海事处副处长
米允星 县安监局矿山股股长
吴雄波 丹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兆永 丹洲镇人民政府安监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办公室电话:8613380。
四、工作标准和内容
工作标准和内容要符合市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的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0年4月底)。选定创建“安全社区”试点社区,部署试点任务,讨论具体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和评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8月)。按照实施方案,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社区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邀请市督查组来我县检查、指导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社区要依据市督查组指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充实、完善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0月)。邀请市安委会按照《市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对创建社区进行验收。
(四)提高阶段(2010年11月以后)。在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社区创建,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并进行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安全社区试点创建工作。丹洲社区要成立以党支书为组长的创建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