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2010年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发〔2010〕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江县2010年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卫战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三江县2010年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卫战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和《2010年广西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桂监发〔2010〕7号)、《关于继续开展2010年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卫战的实施方案》(桂国土资发〔2010〕26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三江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建立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耕地保护工作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的指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环节的腐败问题,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现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目标;坚持依法依规管地用地,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政策,尽快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上报、审批,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及重大工程实施,稳步实施柳州耕地保护工程;认真开展土地执法监察,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确保2020年三江县19208.24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确保耕地保卫战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