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组织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接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局股级以下干部、县直学校中层领导、乡中学、乡中心校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其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校长、教师培训及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监察工作。

  (三)计财基建股

  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局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学校经费的预算及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学校财务的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指导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学校基建规划、经费投入、基建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统筹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拟定基础教育发展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推进课程改革;统筹规范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初中招生、高中会考、学籍管理及毕业证验印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五)职业和成人教育股

  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实施职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扫盲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及成人技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