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政发〔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伊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伊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与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奠定了政策基础。同时,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支持残疾人工作,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残疾人组织根基进一步夯实。建立健全了以市残联为主导,县、区残联为骨干,街道、社区为基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95%以上的县(市)、区残联实现了机构独立。制约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缺编、少人、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日益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民生工程。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400例,大小腿假肢适配安装77例,聋儿语训25人,无障碍进家庭改造2050户。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15期,2000余名残疾人接受免费技能培训。实施托(安)养工程,647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
残疾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文体活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参与社会生活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实现逐年递增。一批自强模范和创业之星脱颖而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彰。一批残疾人体育选手在国内外各类大型比赛中获奖,实现了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