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津统〔2012〕25号)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科技强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网报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全市科技研发发展状况。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市50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内开展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目的是:通过统计执法这一有效途径,检验科技统计数据质量;检验科技统计各环节工作实施情况;检验各级机构及报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验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对科技统计制度的掌握情况。
实施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对科技统计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高科技统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科技统计报表渠道;有利于完善科技统计制度,特别是在“一套表”模式下的科技统计制度。
二、组织领导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在市统计局主管局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大队配合。各区县统计局和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成专门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完成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全市和各区县统计局、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具体任务。
三、检查对象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论是否已经报送2011年科技统计年报表),共涉及5000余家。
四、时间安排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全市工作部署由市统计局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和系统的二级工作部署于2012年7月15前完成。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上报。该阶段工作由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并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组织抽查验收并上报抽查结果及相关总结材料。该阶段工作应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